日期查询:2023年11月07日

晋城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再出新举措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1月6日,记者从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 《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属于晋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这意味着晋城市在建设项目“极简审批”上再出新举措。
   据悉,该《通知》是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相关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打造“极简审批”晋城样板的新举措。简化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只需提供办理选址意见书相关材料,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在公示无异议后一个工作日内核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大大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下一步,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项目审批“极简模式”不断落实各项举措,推动晋城市项目建设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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