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12月27日

晋中市1247名残疾儿童得到救助

  本报记者 张云鹏
  
   近日,记者从晋中市2023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2月18日,晋中市已对1247名残疾儿童提供救助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本年度救助对象为0-15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具有晋中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残疾儿童。
   据悉,救助内容及救助标准是,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0-6岁残疾儿童,按400元/人给予其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的救助。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2万元/人/年。为小年龄及已进入幼儿园的残疾儿童和7-15岁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2万元/人/年。为已进入普通幼儿园的听力残疾儿童和7-15岁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术后1年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2万元/人/年。为7-15岁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助听器适配后1年定点康复机构助听器适应性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救助标准为200元/人。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定点服务机构辅助器具适应训练、视功能(感知觉)训练、适应能力训练等,每年训练时间1个月,救助标准为500元/人/年。
   此外,在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上,经专业机构评估,确定需要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按《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规定配置基本辅助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