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12月28日

忻州拟选配一批学习交流干部

  本报记者 陈晓平
  
   12月26日,团忻州市委向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大中专、中学团委,市直团工委发出通知,为深入落实共青团改革的目标要求,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印发的 《共青团忻州市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面向该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选配一批学习交流干部。
   通知指出,学习交流的干部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学、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重点从共青团系统外推荐。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群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文字功底;学习交流干部推荐人选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青少年工作能力;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从事专职共青团工作的团干部不在推荐范围内。
   通知指出,此次学习交流的干部人选推荐工作采取各单位团组织推荐方式。团忻州市委对报名学习交流干部人选进行差额择优,并视人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最终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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