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1月09日

我省规范春节网络经营护航消费者权益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网络经营合规提示。合规提示的发布,旨在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强化平台合规管理方面,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落实信息公示义务,亮照、亮证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平台经营者要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核验登记,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加大对平台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审核,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完善消费维权制度,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平台经营者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和关切,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和平台内商家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强化广告宣传行为规范方面,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强化价格行为规范方面,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酒店住宿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的价格监控和分析,主动管控异常定价行为,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
   在强化食品安全和重要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要以大宗食品、节日时令食品、“一老一小”消费品为重点,加大抽检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源头追溯机制,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在强化平台应急处置方面,平台经营者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平台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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