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21日

山西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

  本报记者 田璐
  
   3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根据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求,该厅将在5月至10月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初审验收和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积极打造旅游名城名县名镇。
   初审验收对象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1年以上,提出省级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省级认定对象为各市从本辖区通过省级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中择优推荐1家到2家,申请认定县级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本辖区70%的创建单位通过省级初审验收的市可申请认定市级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按照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 (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省文旅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提出初审申请的创建单位进行初审验收,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结果,确定通过省级初审的名单。综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初审验收结果、提交文字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认定第二批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对通过公示的示范区创建单位,省文旅厅认定为“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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