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表彰2022年先进单位和个人
本报记者 刘琴 通讯员 温泉
1月17日,长治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工作考核点评会议暨总结表彰大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盘点2022年全市公安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
会上,长治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秦书伟对2022年全市公安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他指出,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1166”工作思路,有力维护了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市上下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公安力量。
秦书伟强调,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要在省委、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按照市局党委既定工作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治、法治长治、幸福长治而不懈奋斗。
同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争先进”奋斗目标不动摇、坚持“三公一数”考核机制引领不动摇,全力抓好公安政治建设、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严打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控、深化公安改革、法治公安建设、从严管党治警八项工作,为长治市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当天,长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韩东飚宣读了 《关于对2022年度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为被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优秀公安局”“全市公安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市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