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4月04日

玩笑“笑”过头 同伴有责任


    本报记者 郭丽菲

  同学们,经过我们长期的法律学习,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侵权行为是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日常生活中,不主动伤害他人是我们应该遵守的一项底线,但是有一种情况可能会让我们不知所云。如果我们仅仅开了个玩笑,但听到玩笑的人却因自己发出笑声出现了特殊情况,这样也会违法吗?
  今天,我们就和“普法小姐姐”一起来探讨这一情况。

案例回放

  小鹏与邻居小志两人互开玩笑、嬉笑推搡。突然,小志变了脸色,一头栽倒在地。小鹏以为对方是佯装的,但他发现对方一动不动,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小鹏赶忙蹲下查看,发现小志面色发紫、气若游丝。面对此种状况,小鹏慌了神,赶紧逃回了家。旁人发现情况不对,叫来了小志的家属,却为时已晚。
  小志的家属与小鹏理论无果,便报警处理。警方经过尸检,发现小志因心脏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遂以小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其抓捕。
  警方认为,小鹏作为邻居,应当知道小志患有心脏病,在这种情况下,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且病发时不及时救助反而逃走,有见死不救之嫌,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民事损失。
  在这起事件中,小鹏是否知道小志患有心脏病,是其应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影响因素。
  最终,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认定小鹏并不知道对方患有心脏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小鹏的开玩笑行为导对方死亡的诱因占5%-10%。因此,决定不予追究其刑责,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小鹏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案例分析

  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嬉笑玩耍时往往会有一些过火的情形。比如,从背后突然惊吓、戏弄他人;趁人不备将其从高处或河边等危险处试图推下;明知他人不能受刺激,却故意开玩笑、戏弄等。这些行为看似是玩笑,其实已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悲剧,开玩笑者也会因此陷入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如果将他人置于危险中,那么就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对处于危难之中的他人施救,既有道德层面的救助义务,也有法律层面的救助义务。作为“纯路人”,遇到他人需要救助的情形,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是道德的要求。但因自身原因导致他人处于危险之中,却袖手旁观,便是违法。
  如上述案例中,小鹏的玩笑是导致小志病发的诱因之一,但小鹏未去施救,这也是其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原因。

12355提示

  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的玩笑嬉闹要有限度,一些容易致人损伤或财物损失的玩笑要避免。同时,作为当事人,对于自身的疾病情况也要注意,可以的话及时告知身边人,避免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