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12月25日
山西省眼科医院

连续24年上榜“省直文明单位标兵”


    本报记者 王钰钦

  日前,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 《关于命名2022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省直文明校园、省直机关第六届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其中,山西省眼科医院连续24年获得“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山西省眼科医院院办副主任、质控运营办负责人、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董魁获得“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近年来,山西省眼科医院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引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益性为导向,发挥公立医院社会担当,开展义诊宣传和光明帮扶、援助吉布提“消除白内障致盲项目”、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持之以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以“创城”工作为契机,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不断将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营造和谐医院而努力。
  山西省眼科医院于1984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文明医院”;1985年至1989年连续5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 “文明单位”;1989年至1998年连续被太原市委、市政府评为 “太原市文明单位”;1998年获 “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1999年被省直文明委授予 “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2004年被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办评为省直机关第二批道德建设 “十佳文明窗口”;2014年被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委评为“省直机关第七批公民道德建设‘十佳文明窗口’”;2007年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 “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授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2020年和2021年连续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下一步,山西省眼科医院将发挥好榜样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崇德博爱,敬业进取”的院训精神,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造诚信、满意、文明、和谐的医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