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3·15”宣传活动增强消费信心
本报记者 刘家进
3月14日,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和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共同举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强化消费者保护意识,维护市场公平,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增长。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释放消费潜能”。活动通过搭建法律咨询台、专家便民台、企业服务台、辩假识假台、消费政策宣讲台、消费新场景体验区、线上直播区等为广大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帮扶、食品快检、电诈预防、商品鉴定、消费新场景体验等惠民公益服务。
山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梁敬华表示,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找准着力点,引领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在传统消费上提供更多优质精品,在新型消费上推出更多国货潮品,在生活服务消费上更加精益求精,培育更多的消费增长点;要把握切入点,积极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活动,促进增加收入、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引导广大职工增强信心、稳定预期,特别是推进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为促进消费增添新动能。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表示,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情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省消协将发挥好消协组织社会共治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多领域涵盖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多层次、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助力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
山西省政协智库专家、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会长王仂表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的基础。省零售商行业协会立足行业侧,积极宣贯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系列活动,开发 “无理由退货”小程序,建立消费维权工作站(投诉站),在协会官网和“无理由退货”小程序设立“消费者保护”专栏,安排专人负责,推动行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活动中,全省19家内贸流通企业代表共同宣读维护消费安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