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8月29日

晋中公安交警联合多部门在市城区开展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联合整治行动


  近日,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榆次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食药环大队、辖区派出所深入城区10家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行动检查重点:(一)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是否超经营范围销售;(二)在售车辆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三)是否销售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电池容量、电机功率等行为;(四)销售宣传过程中是否存在“无需上牌”“无驾照可开”等虚假误导消费者内容,是否向消费者隐瞒车辆无法上牌、禁止上路等政策规定;(五)销售门店的进货、销售台账是否完整(商品来源、厂家资质、检验报告等),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六)违规车辆库存数量及销售记录。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以图文结合方式清晰标注销售违规产品的法律红线及法律责任,向每位商家发放《致老年代步车售卖商的一封信》,详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保障出行安全。同时,交管部门同步在周边道路进行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宣传引导教育。通过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整治,全面清理整顿违规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减少在市城区道路违规行驶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数量,通过推动落实“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整治,从源头减少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