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侵害国家税收利益,影响国家财政稳定,破坏经济发展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危害极大。
我国税收监管正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也出现了新变化,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如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秘密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等;职业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信息化水平提升,智能化越来越高,导致不少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定性难。有的行业平台曲解国家鼓励创新发展政策,异化为犯罪的“卖票”平台,既危害发票管理秩序、损害国家税收,又严重破坏平台经济公平发展环境,对这类“卖票”平台依法惩处,既有利于维护税收秩序,也有利于净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惩处各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始终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有力守护国家税收安全。为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指导司法裁判,强化惩治效果,引导依法纳税,提高税收遵从,我们选取了八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发布:案例1:郭某、刘某逃税案——以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逃税的,应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依法处理;案例2:新疆百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某某逃税案——依法惩治利用“阴阳合同”逃税行为;案例3:梁某某逃避追缴欠税案——依法惩处恶意逃避欠缴税款的犯罪行为;案例4: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从严打击以循环进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的骗税行为;案例5:沈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利用平台倒卖发票牟利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案例6: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惩处为骗取税款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案例7:罗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依法从严惩处以“买单配票”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案例8:南京东某铂业有限公司、姚某某等骗取出口退税案——将白银伪装成“溅射靶组件”伪报品名出口后申请退税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今后,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继续加大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打击力度,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正法治化环境。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