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院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卓霖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忻州师范学院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忻州师院常态化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应急救护培训、防艾教育等特色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23242人次参与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465万毫升,3936份造血干细胞样本入库,3人实现捐献;实施“理论+实操+考核”一体化教学,累计培养持证救护员1340人;组织师生深入忻府区9个社区开展应急救护宣讲,服务时长达5912小时;举办禁毒防艾等活动230余场,覆盖近20000人次;在全国红十字“一块走”公益活动中,红十字工作服务民生、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方面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红十字育人模式。一系列扎实举措和显著成效,为学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