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2月1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卫再学介绍,五年来,省住建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保障+市场”两个体系,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优化出台一揽子房地产支持政策,完成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1亿平方米,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成效初显。开展保交楼攻坚三年行动、商品住房保交房攻坚战,推动约30万套住房建成交付,房地产领域风险有序出清。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约16万套(间),惠及群众40多万。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支持职工购房总面积超过3400万平方米。开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试点,不断提升住房品质。强化物业行业管理,推动修订《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物业管理服务向法治化、规范化大幅迈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省在城市更新方面重点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加强省级顶层设计,构建城市更新的四梁八柱。加快推动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启动了《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获得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步制定了《山西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为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为将来打好基础。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扎实实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按照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的要求,我省建立了“城市自体检+省级体检监测评估+社会满意度调查”的体检评估制度,累计完成三轮城市体检,检查街道166个、社区1124个、小区9455个、住房7.7万栋,回收社会满意度问卷2.9万份,向各地反馈重点问题301个、建议277条,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城市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积极推动城市更新实践,多做小而美的事情,让人民群众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2024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282.77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1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40个,开工建设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2万套,推进百个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发布了省里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推动国家、省两级30个完整社区的试点工作。入选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做法纳入住建部可复制的经验清单。截至目前,已公布历史建筑2208处,城市文脉得以延续,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
“下一步,我们将把握新趋势、谋划新思路,持续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卫再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