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12月30日

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

  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新期待,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正当其时。
  新职业是观察经济活力的重要窗口。人工智能训练师、养老服务师……新职业层出不穷,新业态朝气蓬勃,为扩大就业注入了新动能。大量新职业应运而生,拓展了就业新空间,成为改善就业结构的关键增量,也对技能培训提出了新要求。
  新职业意味着新技能,必须推动培训模式创新。国家职业标准为劳动者提供了清晰的职业能力图谱,要紧盯新开发的国家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让新职业从业者“名正言顺”。要持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积极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为新兴职业发展储备丰富的人才资源。
  新职业的培育需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健全与新经济、新业态、新岗位等相适应的劳动监管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严格履行责任。让新职业从业者既能拥抱机遇,又能享有保障。
  技术革新、消费升级以及市场变革,为“职业”二字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想象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美好愿景,需要我们将“就业友好”的理念,落脚于每一项务实政策,确保劳动者安其岗、乐其业,共享发展成果。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