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企业引导促进、创业支持赋能等十大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旨在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措施》明确提出,编制人数50人及以上的省级、市级机关,以及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若尚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的,须制定专项招录计划,最迟于2027年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企业方面,我省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助残专场招聘活动及雇主培训,同时规定省属控股上市公司需在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残疾人用工情况,增强企业吸纳残疾人的社会责任感。
在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我省鼓励设立残疾人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重点培育残疾人“励志主播”。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夜市等便民服务网点,在商铺和摊位规划中,将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残疾人就业,并给予摊位费、租赁费等适当减免。针对重点就业群体,《措施》中提出将残疾人大学生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助力其稳妥就业;同时,每年将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农村困难残疾人,扶持他们进入寄递物流、电商直播等新业态。
此外,将每年9月确定为“山西省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每年组织不少于5000人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基层,让更多残疾人通过就业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