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坚持“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本报记者 赵云云
2月4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熊文辉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显示,坚持“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1217人,起诉1544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94人,不起诉309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41人。帮教467名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推行“一校双聘”模式(“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巡讲、专题讲座1600余场,覆盖师生48.6万人次。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11个单位,部署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
报告提到,与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加强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工作。经过各方努力,全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实现“双下降”。我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及“携手共晋”品牌案例等三项工作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揉纸团》微视频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法治课”。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遗弃女童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