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十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2022年1月25日共青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28日发布2024年8月31日共青团十九届三中全会修订 2024年9月5日发布)
第二十三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建立以下机制,促进委员、候补委员履职:
(一)培训研讨机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委员、候补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和专项研讨。
(二)理论宣讲机制。组织委员、候补委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面向团员青年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
(三)专项调研机制。组织委员、候补委员围绕全会主题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调研。
(四)建议报告机制。组织委员、候补委员经常性倾听青年心声、了解青年动态、听取工作建议,在全会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五)培养激励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建功平台、提供成长支持,为基层和一线委员、候补委员在团员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保障。
(六)联系青年机制。引导委员、候补委员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所在地区、所在领域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的联系。
(七)其他有利于委员、候补委员履职作用发挥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全会、常委会会议。
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全会或常委会会议的人员,由团中央组织部约谈,并通报所在单位和省级团委;三次未参加全会或常委会会议的人员,应当按程序免去其在委员会、常委会中的职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