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8年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发布)
第二十四条 少先队仪式一般包括队会仪式、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和升旗仪式、队委(队长)轮换仪式、颁章仪式、祭奠先烈仪式、检阅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
第二十五条 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阵地等是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的基本阵地,要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建好用好少先队社会化活动阵地,用好各级各类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依托“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联建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阵地。积极发展新媒体阵地,建设“网上少先队”,建设网上少先队综合活动和服务平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