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9月08日

长治公证处推出十项惠民服务措施

本报记者 刘琴

  近日,长治公证处聚焦老年人、困难群体、公益事项等重点领域,推出十项公证惠民服务措施,通过免收、减免公证费用及免费上门服务等方式,把有温度的公证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此次出台的十项惠民措施,兼顾老年群体、困难群众及社会公益需求,划分免费服务与费用减免两大类别。
  其中,三类情形实行公证服务费全免: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5000元及以下小额继承公证;社会公益性捐赠、遗体捐献等公益性公证事项。针对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公证处提供免费上门公证服务,破除行动障碍,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
  同时,系列措施明确梯度减免政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经济确有困难人员,结合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费用减免。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民生类基础公证业务,服务费减免不低于50%;涉及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以及公益活动、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等相关公证事项,服务费减免比例不低于40%。
  一系列靶向明确的惠民政策,重点关照老年群体、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把公共法律服务的红利向困难群众倾斜,有效降低群众办理继承、遗嘱、扶养协议等高频民生公证事项的成本。
  据了解,长治公证处将严格落实十项惠民举措,规范受理条件、审核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告知,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下一步,公证处将持续践行公证为民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以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