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9月23日

太原发布提醒告诫规范市场价格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秋、国庆“两节”及“太马”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2026太原国际马拉松赛也将于9月27日鸣枪开跑,全市消费市场即将迎来客流高峰。随着太原“歌迷之城”“赛事之城”“博物馆之城”城市名片炽热“出圈”,越来越多的海内外游客纷至沓来。
  提醒告诫指出,各经营单位应恪守法律底线,诚信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主体,定价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原则,自觉抵制“天价商品”等不合理价格行为。
  各经营单位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须在网络页面显著位置清晰公示价格信息。另一方面,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和欺客宰客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具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视频等标示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各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要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从源头遏制“天价”月饼问题。简化月饼包装,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不得与其他商品混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做其他用途的包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全市各旅游景区、停车场、餐饮住宿、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及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开展经营行为自查自纠,不断规范自身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