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5例工贸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执法案例,旨在严厉打击工贸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绷紧安全之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据悉,7月23日,寿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工信局、温家庄乡人民政府对晋中浩湍纺织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粉尘清理和处置制度。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安全负责人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6日,清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太原汾海曲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粮食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爆炸防控措施。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全面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月11日,壶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西金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南厂房作业人员王某某正在进行焊接特种作业,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鉴于涉及1人次无证上岗、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业积极配合主动整改,拟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8月26日,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冀龙森(山西)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魏某某在玻璃微珠生产车间能源再利用环保余热锅炉送料管处进行焊接作业,经查询该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沁水县应急管理局鉴于该企业属首次违法、违法作业区域为非火灾风险高危场所,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五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五台县金百万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名焊工从事特种作业但特种作业资格证已过期。五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拟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工贸企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粉尘防爆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杜绝现场积尘严重、涉爆区域设置人员集聚场所、爆炸防控装置和措施失效或错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聚焦典型问题和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确保工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