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我省三地入选试点名单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明确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我省太原市清徐县、忻州市代县、晋城市高平市入选试点名单。
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四五”期间,试点城市以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和配置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创新配置方式、拓展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政策,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缺水地区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京津冀地区试点城市达到45%以上,其他地区试点城市达到25%以上。
到2025年,预计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