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为个体工商户“买保险”激发经营活力
本报记者 毛明辉 通讯员 梁素萍
9月15日,记者从晋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全面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个体工商户抵御风险能力,晋城市正在全力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的《山西省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力争实现依托保险产品,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提升创业就业动力。
晋城市保险保障项目实施方案范围主要指登记在册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保障比例按照工商户实有数量和活跃度比例,以每户100元保费标准,实施省、市、县5∶3∶2的比例由财政分级负担。保障内容主要为,持续经营保障、经营财产损失、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晋城市要求,各承保机构要制定服务标准、设立服务电话、开展客户回访。保险经纪机构要建立“惠商保”信息管理平台、拟定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风险减量、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有效化解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激发经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