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安打造“三级六岗”执法监督体系
本报记者 李茹霞
“本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接受第一次讯问,但仍未委托辩护人,请办案部门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以上执法监督建议,是沁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执法监督过程中,针对办案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案件中执法不规范问题作出的纠违风险提示。沁水公安部门能够在日常众多警情处置、案件办理过程中准确、及时、全面地发现涉未成年权益保护问题,得益于今年以来沁水县公安局推行的“三级六岗”闭环式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三级”即局领导、所队长、案管组对执法办案“三级审核把关”,“六岗”即以加强法制工作“岗位化”为抓手,打造受立案监督、现场执法监督、全流程监督、执法公开管理、执法责任管理、信访案件评查“六岗监督管控”制度机制,建立以网上巡查考核为主,网下督导为辅的执法考评工作方式,对警情处置、受立案、调查取证、电子卷宗和案件质量等坚持常态化考评。
受立案监督岗的一项工作职责是对每日警情进行巡查,坚决杜绝有案不受、有案不立问题发生。现场执法监督岗专门负责对民警接处警、办案区使用时时督,事事督。全流程监督岗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案件定性不准、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态度不好等顽瘴痼疾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定期研究日常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公开岗对全局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审核。执法责任管理岗以预防和减少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为重点,准确界定职责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带动全警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信访案件评查岗旨在将信访工作与法治工作相结合,将信访工作引入法治渠道,以法治眼光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办案单位执法办案指明方向,提出要求。
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时代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还有不小差距,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殊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
沁水公安打造“三级六岗”闭环式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构筑规范执法 “防火墙”,旨在持续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实施执法巡查全覆盖监督、执法流程全要素管理、执法监督全方位管控,推进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最大化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
下一步,沁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将依托“三级六岗”闭环式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立足执法监督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