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12月29日

《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2024年起施行


    本报记者 孟存田

  12月28日,阳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办法》的出台,既是阳泉市实施数字经济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数智新城建设的务实之举,也是全国设区的市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地方性法规,提出了解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面临诸多问题的阳泉方案,将为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该《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工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十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智能网联汽车已从小范围的测试验证转入技术快速发展、生态加速构建的新阶段。从阳泉市情况看,在高速公路封闭测试、车城网建设、载人商业化收费出行服务、低速无人车商业化运营等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立法保障工作,既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客观需要,也是通过立法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阳泉市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加快推动阳泉市数智新城建设,助力阳泉市实施数字经济优先发展战略,塑造全域智车城新业态新优势,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的先行示范,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文件规定,参考了深圳市、上海市、无锡市的地方性法规,并借鉴了杭州、武汉、重庆、成都等地的管理经验和立法技术,结合阳泉市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内容为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部分。
  实行全域开放,明确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在阳泉市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行政区域内全域开放;实行测试互认,明确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在其他省、市进行道路测试,取得准入和测试牌照,经省、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准予在阳泉市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行政区域内进行道路测试;突出商业化落地目标导向,规定了相关主体从道路测试升级为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和商业化运营的条件和要求,在不违反相关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的平稳过渡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引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