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本报记者 贺建锋
6月16日,记者从吕梁市相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吕梁市认真落实全国房地产相关政策,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降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25%。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全市首付比例下限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促进吕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将持续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实际利率和实际首付比例下降,对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减轻购房者还款负担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