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6月25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展演变


  党的纪律建设,关乎党风政风,关乎民心向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始终坚持把纪律视为生命线,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贯穿我们党百年奋斗史的一条红线,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准则。
  1997年2月,中央历经9年起草后正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规定了7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形: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试行条例的发布,标志着党的纪律规范和纪律处分进入科学化、规范化阶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原《试行条例》及时进行修订,已成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2003年12月,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条例保留了原“试行条例”关于“总则”“分则”和“附则”的总体框架,条例共178条,其中,保留原“试行条例”38条,增加44条,删除7条,修改调整96条。纪律处分条例从试行到正式推行,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严治党的决心,正式条例在严肃党的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2015年10月,第一次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条例共11章133条,第一次把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修订后的新条例更加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
  2018年8月,第二次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条例共11章142条,与2015年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增写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重要内容,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以体现,纪法衔接条款更加完善,制度笼子更加牢固。
  2023年12月,第三次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体党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确保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内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朔州市税务局
  纪法宣传教育“朔税清风”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