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不断凝聚团结奋进的智慧和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我省引发热烈反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主和法治领域改革方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分别作出重要部署。
我省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家表示,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见行上求实效,全面提升我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会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工作始终。“只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才能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周世经表示,将以提升代表联络站工作质效为契机,实现联络站活动方式方便群众参与、活动效果为民务实。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省政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省政协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张岐云说,要落实好全会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部署,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深入调研建言,积极协商议政。
一份份建议从提出到落实,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生动写照。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经常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听取群众意见呼声。她表示,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职尽责听民意、聚民智,助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
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背后,“人民”是逻辑起点,也是价值旨归。全会指出,要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优势和作用的重要保证。“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加大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宣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太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丽芬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我们要严格遵循,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统筹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守正创新做好大团结大联合工作,持续提升统战工作水平。
在我省实践中,“民主恳谈会”“小院议事厅”等一个个接地气的民主形式在基层落地生根,彰显了基层民主的创新活力。石楼县灵泉镇胡家峪村村委会主任郑云平说,我们通过组织民主协商会议、开展民主恳谈会等形式,广泛汇集村民智慧与意愿,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
大同市云冈区西花园街道梨园社区成立网格民主协商议事调解委员会,以“网格+民主协商+调解”的方式,巧借“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调解员”力量,带着问题下基层、聚焦重点找隐患、集中力量化矛盾。社区党支部书记刘红说,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解民忧、纾民困,促进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全会提出,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山西省政治学会副会长范富深刻感受到我省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在不断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更加规范。他表示,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各级党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制定公共决策、分配公共资源、处理公共事务的时候,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听取和回应民意,使每一项决策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省政协委员、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梁桐栋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