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7月30日

我省出台条例护航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赵云云
  
  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下称 《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
  
  全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条例》共5章47条,包括总则、产业促进、产品开发、服务提升和附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注重资源保护,推动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高质量发展是高水平保护的坚强后盾。为统筹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条例》在总则中对旅游资源开发提出总体要求,要求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明确规定开发旅游产品要保障文物安全、生态安全;同时,鼓励和推动依托文物保护单位、森林、草原等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在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实现我省旅游业更加强劲、更为均衡、更可持续发展。
  突出产业促进,强化旅游发展要素保障。为进一步优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条例》结合我省实际,要求政府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措施;从明确旅游用地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多元投资、丰富金融产品、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旅游资源开发三权分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旅游产业链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强化要素保障,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立足资源禀赋,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为构建“旅游+”和“+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发挥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条例》紧密结合我省文旅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产品,着力打造更多体现山西特色、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的旅游精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释放“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
  坚持旅游为民,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持续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我省旅游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条例》一方面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服务保障作出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旅游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应急保障、优化审批备案服务等;另一方面,要求旅游市场主体优化景区管理、提供便利服务、发展旅游电子商务、优化涉外旅游服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智能的旅游服务,全力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着力推动全省旅游服务提升
  
  “服务提升”是《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中重要的一章,对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山西旅游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爱琴表示,省文旅厅将着力推动全省旅游服务提升,满足游客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王爱琴说,省文旅厅将加快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A级景区根据实际情况简化预约程序,为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加快在文化旅游场所布设外卡POS机和外币兑换点,提高入境旅游便利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发多种旅游业态,积极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新型消费场景和载体。推动交旅融合发展,加大三个“一号公路”沿线风情小镇、特色村落等规划建设力度,变旅游公路为“公路旅游”。合理规划各地美食街区、休闲广场等,推出一批旅游美食地标,培育一批特色老字号餐饮名企。提升住宿承载能力,以市场化途径引进高品质酒店,培育打造多元化住宿体系。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联合开发文创产品,推出具有晋风晋韵的“山西礼物”。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组织名家打造艺术精品,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据介绍,省文旅厅将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三提升行动,加强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督促景区实时监测控制旅游者流量。优化大型营业演出活动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提高办事企业满意度。对旅行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跨部门文旅市场投诉举报和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旅游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暗访监测与认证工作制度,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好差评”工作,科学评估旅游服务质量,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及跟踪改进。围绕窗口服务、市场经营、城市客运、消费价格、景区周边环境等重点,开展“吃住行游购娱”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友好型环境,推动全省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良性发展,持续擦亮“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对加快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盛佃清表示,条例的出台仅仅是起点,要真正发挥出法规本身的作用,关键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盛佃清说,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最主要、最常用的监督形式。旅游涉及各行各业,关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做好监督检查既是推动条例有效实施的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注的需要。要不断丰富创新执法检查工作的形式方法,注重采用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抽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新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联动监督,开展省市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把法规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盛佃清介绍,聚焦发展重点,紧扣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抓住产业促进这个“牛鼻子”,围绕条例中资金扶持、发展规划、项目用地、人才保障、资源保护、宣传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直面问题难点,比如旅游高峰期间“出行难、停车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紧盯工作弱点,比如联合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难点,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并同议案、建议办理、督办等其他工作环节衔接起来,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条例配套的制度、措施的完善,比如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安全综合管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等,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