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蝇头小利四人沦为“电诈工具人”
本报记者 陈彤
8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对外发布,日前,该分局网安大队根据“净网2024”行动要求,与该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刑侦大队协同作战,成功侦破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犯罪嫌疑人游某为获利,在明知是为电诈犯罪团伙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上线,主动从事洗钱活动。游某通过聊天软件招募下线人员孙某,又通过其女朋友张某招募到下线人员郭某。
随后,上线人员通过快递向游某提供3张银行卡,游某随后便按照要求,多次指派孙某在太原市多家银行ATM机提取卡内现金近10万元。这些现金通过郭某转交给游某,游某再存入上线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完成操作后,游某与上线人员通过虚拟货币进行结算,共获利三千元,孙某和郭某分别获利几百至一千元不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游某、张某、孙某、郭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