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9月03日

晋城公开征集“村霸”等黑恶犯罪线索


  本报记者 李茹霞
  
  9月2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黑恶势力,严肃查处涉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和基层基础稳定,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晋城市城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线索。
  征集线索重点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社区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社区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涉及敲诈勒索、非法收保护费、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垄断市场,欺行霸市,打压、排除竞争对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涉及私挖盗采、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黑恶势力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破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行为。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涉黑恶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地址为:晋城市城区政法委 (城区政府前楼314室)、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电话:110、0356-304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