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0月31日

山西推行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督制度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等9家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督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聘请98名熟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银行金融机构骨干人员,作为我省11个地级市的市级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督员。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定期组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实地感受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并就服务标准化、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助力我省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多地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监督制度明确提出,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驻地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邀请本级聘请的营商环境监督员进大厅、看窗口、走流程、访群众,依托“不动产登记重大项目专班”,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会商会,广泛听取并吸纳营商环境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监督制度,是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创新,我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将实现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体验,为全省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