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条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条例》共5章35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工影响天气作为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灾减灾的“前哨”和“先手棋”。《条例》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气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雪梅介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适应防灾减灾救灾、粮食安全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重大应急保障等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引进人工影响天气新装备、新技术。依托我省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实验室和培训基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郭雪梅表示,将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积极构建组织完善、保障有力的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制度。主动向省政府汇报,研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安全存储和运输具体管理办法。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