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2月25日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这四类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将持续更新


  本报记者 王钰钦
  
  12月2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更新 “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公告,旨在进一步完善 “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强化对社会专业机构的动态管理,更好地服务诉讼工作,保障司法委托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此次更新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申报地点为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B1038室。
  在明确申报主体方面,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太原市辖区内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社会专业机构。已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委托鉴定系统的社会专业机构无需重新申请,但出现鉴定专业项目增减、资质变更及专业人员变更等机构信息更新情况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在严格申报条件方面,申报机构要满足多项资格条件,包括拥有固定的名称和办公场所、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四类内相关专业的司法鉴定资质证书、具备司法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拥有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且各类司法鉴定专业至少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等。同时,存在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登记,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受到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机构或人员存在违规受理、乱收费等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机构,不宜申请纳入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信息库。
  在规范申报材料方面,申报材料涵盖申请书、社会专业机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社会专业机构申报表、专业设备列表、司法鉴定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未受相关行政处罚证明(原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社会专业机构法人及工作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在严谨评审程序方面,评审过程分为综合评定、网上公示、异议审查和公告注册4个环节。评审采用书面审查、询问、走访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审查和评定;确定初审名册后,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所涉机构从初审名册中删除;最后将确定入册的机构名单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并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初审通过的机构可于公告到期后自行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