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1月21日
多名政协委员提案

优化成长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本报记者 田凤凤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郭玉玺提交提案,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省政协委员孙桂五提交提案,专项立法治理校园暴力。省政协委员王艳提交提案,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农工山西省委以党派提案形式提交了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保障的提案。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
  
  王艳表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群策群力、扎实工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日益完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成长环境明显改善。然而,数据显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仍然严峻。从犯罪数量上看,据统计,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绝对数呈整体上升趋势,且具有犯罪低龄化特点,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逐年递增;从犯罪性质上看,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增加;从犯罪类型上看,未成年人犯罪还具有犯罪类型集中、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多发的特点。以2022年为例,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寻衅滋事罪占比68.22%。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数快速上升。综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低龄化趋势明显、恶性犯罪上升、易受互联网影响等问题较为突出,亟需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规定未能与时俱进
  
  农工山西省委在提案中提到,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律法规保障仍不够有力。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电信网络犯罪人数快速上升、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出现小幅反弹,其原因在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虽然日趋完善,但体系性、操作性仍显不足,特别是有些规定缺少配套实施细则。部分法律规定未能与时俱进,“低龄轻责”“未龄不责”“未龄免死”等规定存在很大争议,少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不到有效的矫治教育,存在屡犯屡抓、屡抓屡放的恶性循环。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规定不够明晰,对于监护人的惩戒震慑力不足,导致部分留守、流动、事实无人抚养等特殊儿童缺少有效的照护监管,存在违法犯罪隐患。
  
  重升学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
  
  郭玉玺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绝对数整体上处于增长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人数快速上升,值得高度关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教育预防措施不够扎实。部分学校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灌输轻实效”“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有的学校预防和干预学生违法犯罪意识不够强,重视升学率而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三观”养成。另一方面,专门学校建设不够到位。我省仅有1所专门学校,缺少了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专业化老师,没有统一的、针对性强的高质量专门教材,教学水平难以保证、质量难以评估,影响矫治质量和效果。
  
  专项立法治理校园暴力
  
  孙桂五表示,校园欺凌实质就是校园暴力,我们不能用“欺凌”来弱化暴力的严重性。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一起起事件的发生令人触目惊心。校园暴力的危害,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而且极大地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应当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
  在校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应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按照法律从严从重判决。同时建议对情节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应追究施暴者监护人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特别是对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施暴者的监护人,在民事赔偿方面,应当遵循从重原则。
  孙桂五建议,国家立法机构应针对校园暴力问题进行专项立法,可将目前已有的校园暴力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标准等内容予以整合,将其纳入反校园暴力专项立法中。
  
  建立早期干预机制
  
  王艳建议,筑牢“家庭管理”第一道防线。由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牵头,建立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队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团队,完善工作机制,相互配合抓好工作衔接、资源统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个体跟踪与团体辅导工作;定期对家长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意识;对于监护人违反监护义务、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的问题,应进行干预和指导。
  几位委员的提案都提到了 “学校育人”第二道防线。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欺凌防控,确保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心理观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
  
  加强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力度
  
  郭玉玺、王艳都提到了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建议净化“社会环境”第三道防线。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并在其他区域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民警定期入校普法、社区组织“护苗”巡逻,清理不良场所;加强网络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配合开展“净网”行动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
  
  完善配套制度规范
  
  农工山西省委在提案中建议,针对社会转型的新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新特点,不断健全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制度效用,提升未成年人矫治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严格落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完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记录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都要封存,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轻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
  
  建立专门学校接收评估矫治
  
  郭玉玺建议,开设专门学校建设。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强专门学校规划、明确建设标准,尽可能实现专门学校的全覆盖。把准专门学校承担着教育和矫治双重功能的特殊性,科学设计教学内容,配强专门教师队伍,在优先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生行为问题设计不同类型的矫治课程,并根据各阶段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分级矫治教育,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育矫治效果。研究完善普通学校与专门学校之间的就读衔接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引导社会、家长、未成年人端正对专门学校的认识与态度,促进有严重不良问题的未成年人从普通学校出得来、回得去,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