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联合检查
本报记者 王钰钦
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优化年度执法计划,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省市县联合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省应急管理厅对直接监管的39家企业,实行差异化检查,限定最高检查频次。除对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2家二级标准化企业年内开展二次执法检查外,其余均只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2024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必查,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采取与市或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开展入企执法检查,落实入企报备、一告知两公开一反馈、全过程记录、廉洁自律等制度,依法行使裁量基准,形成执法闭环。
严格落实 “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的规定,对省应急管理厅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做到监督检查覆盖率、事故隐患到期整改复查率、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按规定时间和数量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报送典型合格案例100%。
在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的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定期向高危行业企业承保机构推送事故预防重点事项,推动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继续实施专家和专(兼)职技术检查员辅助检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制订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并与行政执法工作同步开展。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抽查检查企业时,同步察看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一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