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交警开展行动提升电动车头盔佩戴率
本报记者 吕汉富 通讯员 杨盘兴
为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8日,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提升行动。
行动中,该交警大队针对县城各路口未佩戴头盔人员,要求其穿上志愿者马甲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以此对周边电动车骑乘人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民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随后,交警大队前往育英小学,在学校周边发现部分家长骑乘电动车接送孩子时未佩戴头盔,交警现场对这些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详细讲解未佩戴头盔在事故中的严重后果,并提醒各位家长,骑乘电动车接送学生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此外,交警大队还组织群众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