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5月22日

沁水财政全力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 李茹霞 通讯员 秦磊
  
  今年以来,沁水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共下达文物保护资金828.79万元,主要覆盖文物保护专项、考古挖掘、文物看护、文物普查等多个领域,为促进文物保护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沁水县财政局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实际需求,优先安排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15万元,重点用于文物的日常抢修维护等支出,同时兼顾文物数字建档、考古挖掘、文物普查、文物看护等基础工作,安排经费123.79万元,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全方位、系统性推进,切实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局还会同县文物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90万元,专项用于郭壁古建筑群和武安惠济寺的保护修缮,有效扩充了文物保护资金总量,促进了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顺利实施。
  在资金监管方面,沁水县财政局始终将其作为确保文物保护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关键环节,联合县文物保护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监管。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监控,实现对资金流向、使用进度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