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1月04日

省城加班费至少521元

  本报记者 赵伟
   元旦期间加班费怎么算?昨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1月1日属于国家法定假日,2016年12月31日为公休日,1月2日为补休日,所以如果员工元旦期间加班,1日可拿三倍加班费,2日和31日能领两倍加班费。若是三天都加班,太原六城区的加班费至少为521元。
   1月1日属于国家法定假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2016年12月31日和1月2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其中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如果劳动者3天都加班,且不给补休的话,加班费最低为1620÷21.75(月法定计薪天数)×7=521元。
   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提醒,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最低”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