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2月16日

  【讲解】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
   一般家庭,父母慈爱,子女孝顺,是很正常的现象。但也有的家庭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很紧张,有时会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当父母对子女确实有过错的时候,子女如果还能理解和体谅,仍然很孝顺,就难能可贵了。
   《孟子·万章上》:“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这段话的译文是:“父母爱自己,就高兴而不忘恩情。父母不喜欢自己,就忧愁而不埋怨他们。”这可以看作是“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的典籍依据。
   《论语·先进》:“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这段话的译文是:“真孝顺啊!闵子骞,能使别人对他父母亲和兄弟们没有非议的话。”闵子骞很孝顺,能让人们不非议他的父母和兄弟,说明他确实做得很好。
   家庭毕竟不同于社会,对于家人的不良行为,是应该包容的。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自己受点委屈,学习闵子骞,最终使得家庭和睦,确实有其好处。
   父母纵有千般的不是,做子女的都没有理由嫌弃他们,都应该宽容体谅,恪尽孝道,这体现了一个人的气度、见识和道德所达到的高度。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
   父母有过错,子女有规劝的责任。但批评父母不可以直截了当地指着鼻子品头论足,正确的做法是和颜悦色地用一些巧妙的方式暗示,使他们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因而纠正。
   父母有时会固执错误,不听子女的劝告,甚至会殴打反复规劝自己的子女。实在没有办法时,子女也只能听任父母错下去,毕竟一般人的一般性错误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无论父母怎样对待,子女都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离心离德,不能背离孝顺的根本。
   《论语·里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段话的译文是:“子女侍奉父母时,对于父母的过错要采用婉转而不唐突的方式劝阻,看到他们不肯采纳,要仍然恭敬地对待他们,不违背他们的意愿,表现出担忧的神色,但不怨恨。”
   《礼记·内则》:“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段话的译文是:“父母有过错,规劝他们时态度要谦恭,表情要温顺,说话要柔和。他们如果不听从劝阻,子女还得恭敬孝顺,等他们心情好了以后再规劝。如果他们还是不高兴,与其他们因为固执错误而被乡邻谴责,宁肯反复规劝。父母生气了,不喜欢听子女规劝,甚至把子女打得流出血来,子女也不可以怨恨,还是要对他们恭敬孝顺。”
   《礼记·曲礼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这段话的译文是:“子女侍奉父母,多次规劝他们,他们仍然不听从,就哭着任由父母先错着。”
   这些古书中的叙述,都是“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的典籍依据。对于父母的一般性过错,如果最终子女的劝阻无效,《论语》说要“劳而不怨”,这里的“劳”是“忧虑”的意思。《礼记》说要“号泣而随之”,这里的“随”实际上是“屈从”的意思。表现出“劳”,表现出“号泣”,都是一种不放弃抗争的表现,希望父母最终能改正。
   如果父母错误的性质很严重,子女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就不能屈从了。《孝经·谏诤》:“曾子曰:‘……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这段话的译文是:“曾子说:‘……儿子听从父亲的话,可以认为是孝顺吧?’孔子说:‘……士人有勇于纠错的朋友,就会保持好的名声。父亲有勇于纠错的儿子,就不会作出不道义的事。所以在不道义的事情面前,儿子不可以不阻止父亲,臣民不可以不阻止君主。所以在不道义的事情面前,谁都有责任阻止。儿子无条件听从父亲的指令,又怎么能算是孝顺呢?’”
   《荀子·子道》:“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这段话的译文是:“在家孝顺父母,在外顺从尊长,这是人的低层次品德。对上司顺从,对下属爱护,这是人的中等品德。执行道义的标准而不屈从于君主或父亲的地位,这是人的最高品德。” 据《弟子规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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