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2月28日
最高法和国家卫计委联合通报5起涉医犯罪案

我省2名医闹被判刑三年

  本报记者 孙梦钊
   日前,最高法和国家卫计委联合通报5起涉医犯罪案,其中我省涉及1起,该案中2名医闹因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医闹
   被告人宋全喜,男,汉族,1961年8月4日出生,农民。被告人宋胖胖,男,汉族,1993年9月10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宋全喜的女儿宋某某自2016年1月6日起先后在山西省洪洞县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同年3月31日再次住入洪洞县人民医院时,已处于昏迷状态。同年4月1日17时许,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院急诊科主任立即向医务科主任汇报情况,该院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办公室主任及时去病房了解情况,并与宋全喜等死者亲属见面,建议先将死者尸体放置在太平间,之后根据规定协商相关事宜,宋全喜等人不同意。该院立即将情况通报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日19时50分许,该调解委员会临汾工作站副主任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告知宋全喜等人先将死者尸体妥善安置,尽快恢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之后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被宋全喜等人拒绝。
   随后,宋全喜及其子被告人宋胖胖纠集亲属将死者尸体从病房推出,停放在医院急诊大厅内,又带领亲属将租赁的冷冻棺搬放到急诊大厅,将尸体放入冷冻棺内并设置灵堂,宋全喜还将候诊座椅搬至冷冻棺旁摆放遗像、香案、祭品等物,造成急诊大厅秩序严重混乱。
  入刑
   次日10时许,调解委员会临汾工作站主任再次与宋全喜等人调解,仍无果。下午,公安人员接到洪洞县人民医院报警后当即赶到医院劝解宋全喜等人,宋全喜等不听劝阻。20时许,宋全喜指使宋胖胖与其一起将死者尸体从冷冻棺内抱出放在急诊大厅分诊台上,后又将尸体抱回冷冻棺内。同月5日10时许,公安人员将宋全喜、宋胖胖等人带离急诊大厅。
   本案由我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全喜、宋胖胖纠集多人在医院急诊大厅停放尸体、私设灵堂,烧香祭拜数日,还将死者尸体摆放于分诊台,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宋全喜、宋胖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宋胖胖作用相对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宋全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宋胖胖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微评:每当医生和患者发生冲突事件时,大众自然而然会倾向弱者,同情病患一方。正是这种思想助长了医闹事情的发生。合理诉求应当支持,但无理取闹,甚至借机闹事伤害医务工作者却断不能容忍。他们本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每天在和死神争分夺秒,对他们的工作,我们更应理解和支持。
  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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