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07日
长治

食材进村校食堂食药监局严把关

  本报记者 刘琴
   长治市教育局昨日发布信息,为规范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配餐标准化、食品安全化、管理规范化、营养均衡化,该局制定出台了《长治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长治市教育局学生服务管理中心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参与长治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粮油类、肉禽蛋类、奶制品类、调味调料类、应季生鲜蔬菜类等大宗食材供应商及供餐服务企业进行征集,经长治市教育局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合格后,纳入 《长治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供餐服务招标推荐企业名单》。
   今后,各学校作为食堂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将规范食堂运营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食材购置审批制、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学校领导陪餐制等,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消防安全机制、科学营养供餐机制。同时,各学校也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并严格落实晨检制度。
   据了解,长治市今后将在《长治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供餐服务招标推荐企业名单》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确定大宗食品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也将把食堂管理列入重要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