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30日
太原市人代会确立6件议案

代表建议设四色桶分类回收垃圾

  本报记者 关静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3月28日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或代表团提出的议事原案7件。其中教科文卫方面2件,城建环保方面4件,农业农村方面1件。参与联名代表121人次,涉及5个代表团。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建议将其中6件议事原案立为议案,1件转为建议办理。
  四色垃圾桶分类回收
   第1001号议案是,由小店代表团郝庆文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 《太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条例》的议案”。
   代表认为,目前太原市对生活垃圾主要是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混合处理,简单压缩填埋和焚烧发电。这样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成为新的污染源地,造成二次污染。而且目前投放的垃圾桶,仅部分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分类模糊,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市民对投放垃圾的分类意识很淡薄,习惯随手一扔了之。同时由于没有清晰明了的投放标准,使得人们无从分、无从投。因此,制定明确、严格、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垃圾回收有法可依,有标准可行。
   议案中附有 《太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条例(草案)》。其中提出,为适应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要求,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
   同时,各垃圾收集(投放)点都应设四个类型收集箱(桶),并用不同颜色标识,分别收集不同类型的垃圾。其中绿色垃圾桶用于可回收垃圾、黄色垃圾桶用于不可回收垃圾、红色垃圾桶用于收集有害垃圾、蓝色垃圾桶用于其他垃圾。
  历史建筑周边不得擅建
   第1003号议案是,杏花岭代表团程有录等19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 《太原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议案”。
   历史文化遗产是太原的宝贵财富,也是作为省会城市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一张文化名片。2009年太原市政府出台了 《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正式将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纳入到历史文化遗迹保护范畴,使历史文化保护重点由文保单位扩展到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但从实践来看,《保护办法》未上升至法规条例层面,导致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效力、强制力不够等情况。
   因此,代表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太原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法制保障体系。
   议案中附有 《太原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其中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立面、体量、色彩等。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实行分类保护。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实施原真性保护;属于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内部可以进行加固和改造。
   对于历史建筑,在其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建造历史建筑附属设施的,应当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周边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不文明行为将具体责罚
   第1007号议案是,阳曲代表团张海宏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
   乱穿马路,乱停车辆,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遛狗不带狗链、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等等这些不文明行为,每天都在我们这座城市中发生。代表们提出,太原市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化、内容全面的地方性法规,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的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并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定。
   议案附有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其中提出,禁烟场所随意抽烟、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从车辆内向外抛掷物,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堆放或者吊挂危及他人安全物品等不文明行为都将处以50至1000元的罚款。行为人因不文明行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依法申请参加并按要求完成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替代罚款。同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录入文明行为信息和不文明行为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
  交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办理
   杏花岭代表团程有录等18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太原市建筑垃圾管理使用条例》的议案”(第1002号);杏花岭代表团程有录等19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太原市城市治理条例》的议案”(第1004号);晋源代表团张志敏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太原市太山龙泉寺景区管理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006号)。
   所有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第1001号、第1002号、第1003号和第1004号议案交由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办理,第1006号和第1007号议案交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办理,并将审议结果向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