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4月17日

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

4月24日开始网上报名
  本报记者 李雪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工作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申请人需在报名时间内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认定机构确定,5月底前完成。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山西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认定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