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7月11日

养老险个人账户利率调至8.31%

   本报记者 赵伟
   7月10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公布我省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其中,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予以计息,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储存利息的利率。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此前,该记账利率由各省市根据各项标准自行确定,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
   此次公布的参数为: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 8.31%。2014年 10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5%。
   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记账利率为5%。已按有关规定用临时记账利率2.12%计息的,要重新补记利息,重新计算补发退休人员养老金。
   我省要求,各地按照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做好2016年度和2017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