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7月11日

太原杏花岭区将推行按病种付费

  本报记者 高静 通讯员 吕娜
   8月1日起,太原市杏花岭区将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城乡居民医保65%、在职职工医保75%、退休人员医保80%,一级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5%。
   根据太原市医改办、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卫计委联合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已统一确定265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诊治的分级诊疗病种,从中遴选136种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确定最高限额费用。在此基础上,杏花岭区将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根据要求,患者原则上应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由首诊医生提出转诊意见,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医院(或城市二级)和三级医院的顺序向上转诊,三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及时向下转诊。对越级首诊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责任告知其分级诊疗流程、分级诊疗基本医保政策,同时尊重患者的自主择医权。
   据了解,通过分级诊疗改革,杏花岭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力争今年区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到2020年,逐步完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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