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16日

山西拟整体搬迁3350个深度贫困村

到2019年年底前全部入住新居
  本报记者 赵伟
   8月14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我省天镇、广灵、偏关、静乐、宁武、临县、兴县、石楼、大宁、永和10个深度贫困县的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将整体搬迁,到2019年年底前全部入住新居。
   为此,我省将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因户施策合理搬迁,尊重群众意愿,一村多策、因户制宜、多样化确定搬迁安置方式。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可采取直系亲属合户安置等方式,避免购房大额负债。同时,允许搬迁农户采取货币化方式实行分散安置,自主选择搬迁后的生产生活环境。
   我省将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载体,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增加搬迁农户收入。实施免费定向培训,建立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平台,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确保搬迁贫困户每户有一个稳定就业劳动力。
   针对宅基地腾退政策,我省将逐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建立健全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机制,将人均1.5万元的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资金以住房奖补形式拨付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5000元。同步搬迁人口的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资金,各地可按照常住在村、季节性居住和长期在外居住三种类型,实施分档次、差异化奖补,人均奖补资金不超过1.5万元。我省要求县、乡政府细化目标任务,原则上搬迁农户入住6个月内完成旧房拆除工作;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