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0月24日

太原4万低保户减免供热费

  本报记者 赵伟
   10月23日,太原市民政局发布消息,2017年供热工作即将开始,按照规定,今年全市将有四万余户困难群众享受供暖费减免政策。
   为确保城乡低保户温暖过冬,太原市民政、财政最新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低保户 (五保户)供热补助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2017年第四季度享受待遇的对象,包括六个市辖区的城市低保户、10县 (市、区)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均可享受供热费减免政策。
   具体采取分类实施减免,对于六个市辖区享受集中与区域供热的城市低保户,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米(建筑面积60平米)以内的,享受85%的供暖费减免。六个市辖区自行供热(包括房产证名字不属于低保户家庭成员的或房屋产权不明晰的)的城市低保户,按照每户700元予以供暖补贴。此外,10县(市、区)农村低保户(含五保户),每户享受150元的供热补贴。
   太原市民政局提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自文件下发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到相应供热企业办理缴费手续;各供热企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相应部门办理审核及供热补助费用结算手续。不按时办理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由乡镇统一上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