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03日

11月4日起 长治主城区限号

  本报记者 连永宁
   11月2日,记者从长治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从11月4日零时起,长治主城区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1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发出 《关于对长治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从2017年11月4日0时至2018年3月31日24时,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这一措施的出台,是长治市根据《长治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要求,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而决定的。
   为确保市民正常工作生活不受限行影响,对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等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另外,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以及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等,也不在限行范围之内。对于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为提倡绿色出行,又能使市民上下班不收到影响,在限行期间,在主城区内行驶的公交车,群众可以免费乘坐。市政府要求,在限行期间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同时要求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限行规定,违反者将给予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