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10日

太原税务出新规服务经济转型

  本报记者 李睿
   11月7日,太原市国税局、太原市地税局联合召开全市税务系统视频会议,对全市税务系统“创环境、促转型”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向社会正式公布了《36条措施》和《十条禁令》。
  国地税携手合作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系统“造环境 促转型”暨“三基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太原税务系统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及时组织召开了国税地税合作联席会议,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反复磋商,联合制定了《太原市税务系统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三十六条措施》《太原市税务系统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十条禁令》。
   日前,在全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大会上,省委骆惠宁书记强调,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已经全面上升为国家战略,必须不辱使命,奋力建设资源型转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
   伴随着国务院42号文件的出台、党的十九大 “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明确提出,“转型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以及今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提升站位,准确把握税务部门在转型发展中的新使命、新定位,自觉把税务工作放到转型发展的大局中去审视思考,真正担当起新形势赋予的新任务。
  营造良好环境
   近期,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党组提出了“带好队、收好税、造环境、促转型”的总体工作要求,联合起草的《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也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上周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税务系统“造环境、促转型”暨“三基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税务系统“造环境、促转型”方方面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这意味着,税务系统率先服务全省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行动进入了新的阶段,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省会城市意识,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攻坚克难、担当有为,当好“排头兵”,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税务工作新局面。
   《36条措施》和《十条禁令》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税务系统 “造环境、促转型”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持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拓展国税地税合作的有益尝试;是对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负,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有力回应;是推动山西转型发展,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发挥太原省会城市带头示范作用,服务太原两个“走在前列”的具体抓手,展现了新时代全市税务系统干部服务转型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两项措施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尊重和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出发点,着力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是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向全市人民所作出的郑重承诺。
   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发力,出台一系列真正便民务实的合作措施,努力为纳税人打造“政策洼地”、营造“环境高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打造“审批最少、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发展环境,努力为全市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现场
  本报记者李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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